一对夫妻离婚分房产,首付为女方父母所出,还贷为男方负责,最后协议离婚女方获得房产。
这是一个真实的例子,这对夫妻只结婚了一年。但难道女方不该补偿些男方还贷的费用么?这样才合情合理啊。
但有人认为,换个角度思考,假设他们不是夫妻,而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。女方为房东,男方为房客,月租刚好为还贷额。房客离开,难道要房东补偿所交房租么?这么说是完全抛开感情,只从道理上来说。虽然有理,但觉得冷冰冰的。
这个问题如果展开假设,男方将房贷还清,最后房产还应女方所有么?如果是房东房客关系,这个答案毕竟肯定,并且还会说房客傻。但如果是夫妻关系,按所付比例进行分配更合理。
然而为什么根据关系的不同,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呢?个人理解是房东房客是一种短期关系,而夫妻是一种长期关系。如果夫妻存续时间过短,且互相没有任何感情,也完全可以用房东房客来替换。
感觉为什么说资本主义冷冰冰的,因为在所有权面前,不讲任何感情。哪怕租客多么精心呵护,将房屋装修一新,甚至扩建,从法理上看,房东也不用付给他一分钱。这也是为什么资本主义要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了,因为这是资本生长的土壤。
夫妻一场不易,不做亲人,也不应成为仇人。